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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点击量: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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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风建设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通过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这是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列举当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总结了重庆市涪陵区近年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探索了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路。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原因

    (一)突出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重庆市涪陵区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工作敬业,勤政务实。但在少数党员干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调查数据显示,对区级机关干部作风,认为好的占28%,较好的占40%,认为一般的占27%,认为差的占5%;对乡镇干部作风,22%认为好,37%认为较好,34%认为一般,7%认为差;对村(社区)干部作风,18%认为好,较好的为37%,一般的为37%,差的为8%。(见下图) 从调查情况看,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

    1.宗旨淡薄,作风漂浮。有的衙门习气重,官架子大,群众意识差,安不下心,沉不下身;有的习惯于“闭门造车”,深入基层调研不足,导致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导致安排多,落实少。

    2.学风不浓,玩风太盛。部分干部学习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看书看个皮,看报看个题”,学习动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害怕吃苦不愿学,提升无望不想学,得过且过不用学,自我满足不需学。

    3.贪图享乐,奢侈浪费。规范津补贴后,有的单位变着花样花钱,吃请现象屡禁不止,公车私用或公车私驾现象依然存在,存在“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委不查”错误观点。

    4.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一些干部思想观念守旧,精神萎靡,工作消极,缺乏锐意进取的激情和敢想、敢干的勇气,存在“长工活、慢慢磨”的消极思想。有的干部有“人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上升空间狭窄,升职无望,工作得过且过。

    5.中梗阻,妨碍发展。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和群众对“中层版块”的反映较大。一是大局意识差,怕担风险,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机械地用条条框框处理问题,导致政令不畅,削弱执行力。二是服务意识差,认为群众来办事是在求他办事,故态度生硬,效率不高。三是廉洁自律差,有吃、拿、卡、要的现象。

    6.不讲原则,当老好人。一些领导干部信奉“中庸之道”,遇事和稀泥,当和事老,对不良现象听之任之,奖惩不逗硬,导致少数单位风气不正,人心涣散。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作风建设已经开展几年了,存在的问题基本解决,产生了松懈情绪;有的认为能做的工作都做了,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满意度已经较高了,产生了自满情绪;有的认为目前单位内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都是机制、体制方面原因造成的,单靠行政机关自身的力量很难再有所作为,从而产生了厌倦情绪。二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内涵认识不足。认为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劳动纪律和服务态度,而不是思想意识的问题。三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目的性认识不高。出发点是为了完成任务,工作主动性不强。

    2.制度设计不完善。一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原则性规定多,具体实施方法少,操作性不强。二是监督乏力。硬性的监督措施缺乏,有效的具体办法不多,导致监督不力尤其是下对上的监督难以进行。三是考核不够严。考核定性不定量,以软指标为主,评价尺度很难把握,没有形成一个效能考核与奖金、干部提升、晋级挂钩的评价机制。四是结果运用不够。缺乏有效的考核、督查结果运用机制,为督查而督查,为考核而考核的情况较为普遍地存在。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

    近几年来,重庆市涪陵区以开展主题活动为载体,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20074月至20084月,开展了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征求意见表57222份,召开各类座谈会995次,走访基层单位、服务对象3242户次,收集意见建议3990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54件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3978件,优化办事流程635项,缩短办事时限439项,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措施427条,建立工作制度1290项。2009年,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开展了“百名领导谈发展、千名干部大走访、万名党员作表率”活动。2010年开展的“三进三同”进村、进户、进基层,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在全区108个单位、5867名机关干部中,实现全覆盖。活动中,协调致富项目2486个,落实帮扶资金6480万元,资助学生3234人,解决群众纠纷5942起,解决其他突出问题4863个。2011年,围绕“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这个主题,启动了“强作风、促攻坚”干部作风整顿百日行动,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不严,会风散漫”等三方面的突出问题。目前,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创先争优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以三项教育和整顿五风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

    (二)以联系群众为关键,着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一是开展干部下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重庆市涪陵区委、区政府及区级各部门领导坚持每周公开接访群众1次,并采取巡回下访、干部大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掌握社情民意。同时,抽调4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组成10个信访工作督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信访督查,确保群众上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二是开通民生热线,畅通干群互动渠道。由涪陵电台、涪陵电视台、巴渝都市报、巴渝传媒四家媒体联动直播的《阳光涪陵》节目,每期45分钟,各部门行业主要领导轮流上线,宣传政策法规,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具体问题。截至目前,该节目共刊播243期,解决问题2390余件,办好事实事275件,答复率100%,办结率达95%,群众满意率95%以上三是搭建网络平台,畅通民情收集渠道。在 “涪陵在线”、“巴渝传媒网”上开设“区长信箱”、行风举报热线等,群众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媒体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落实专人,每天浏览网页、登记、受理群众诉求,报送有关领导及部门调查处理后,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回复。

    (三)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深化发展环境整治

    一是构建行政服务综合平台。围绕“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所需事”的目标,投入5800万元,建设了近2万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截至2010年底,中心共入驻单位50个,集中办理各类事项395项,月办量3万多件。今年,通过优化审批流程,集中项目平均时限由去年的7.9个工作日减少到现在的4个工作日,办率提高到70%以上。二是完善便民手段。在办件上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窗口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三是推行电子监察。运用电子监察平台同步监督窗口办件情况,自动采集办件信息,对超期、乱收费、违反程序等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黄牌”和“红牌”预警信号,督促承办人尽快办理或限时纠正。四是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对68个重点单位和26个乡镇街道实行发展环境季度考核,对排位在前后8位的单位,在媒体上公开表扬和曝光。近年来,群众对发展环境的满意度上升,重点考核单位的平均分由89.42分上升为93.07分。

    (四)以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加强干部廉洁自律

    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实际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先后对机关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收送“红包”、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公务消费领域的奢侈浪费、私人庆典活动的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仅2010年,就收到公务人员上交“红包”110余万元,清理出超标准公务车195辆,1315名区管领导干部填报了本人办企业和企业兼职情况与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为了确保专项治理过后不再反弹,该区出台了《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的通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五)以惩治警示为保证,着力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一是严肃组织处理。采取定期督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机关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近两年,对23个单位45名违纪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了调整岗位、诫勉谈话、免职等组织处理。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启动党政干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问题进行严肃追究,近四年来,共有46名干部因失职、渎职被责任追究,其中处级干部11人。三是严肃纪律处分。运用纪律处分手段,加强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2007年以来,处分科级以上干部111人,其中处级干部40人。

    (六)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促进作风建设制度化

    一是出台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十项制度》、《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干部监督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关于完善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文风会风的规定》、《机关干部工作纪律“七不准”》以及《违反“七不准规定的处理办法》等制度,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社会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巡察工作机制、重要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定期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重大事项票决和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三是建立了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规范,出台《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全面实行了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同城一家检查制、重大项目服务效率跟踪制等制度,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政务公开制、考勤制、责任追究制等8项制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

    (一)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

    1.健全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全年确定一个月,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建立健全机关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保障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理论与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具体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

    2.建立作风建设经常性培训制度。一是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二是把作风建设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三是把作风建设内容作为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的重要内容。

    3.加强舆论引导。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将作风建设内容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及时宣传报道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树立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

    1.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深化基层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接访、走访、处理反馈意见),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深入推进“三项活动”,机关干部要坚持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活动,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帮助解决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增进与群众的感情,锤炼党性作风

    2.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将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延伸到乡镇,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乡镇相关审批职能单位设置,逐步构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对现有各种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再优化,整合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整合审批工作领导权力。执行超时默许、限时办结制,实行并联审批,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群众工作站(室),使公开接访群众形成常态,热心、耐心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3.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坚持每年向群众公开承诺办好一批实事,组织实施好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量化目标,确保落实到位,全程公开实施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每年确定一定时间,集中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为民服务活动。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联系点投诉事项快查快结,对求助事项优先解决,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季度考核整合各类投诉中心、投诉电话、门户网站和电子信箱,健全投诉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举报权和诉求权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群众评议制度。组织社会各界代表,每三年开展一次“万人评机关”活动,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文明、高效办事。建立联系点。每年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监测和反馈部门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实行跟踪评议制度。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从依法履职、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民主跟踪评议。面上,要求所有部门自行开展,纪委监察局聘请监督员分片督导。点上,一是每年联合评议3-6个反映较大的部门,促进面上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纠风办组织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的部门,对科室和站所每半年测评1次,营造比作风、比实绩、比服务、比能力的氛围。

    3.开展多种形式监督。采取交叉暗访、对口检查、随机抽查、电子监察等方式,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好特邀监察员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专题调研视察。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1.建立作风建设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完善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都要建立健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加强对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2.建立问责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制定问责细则。对违反党性原则,作风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于尚未构成违纪的,充分运用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严格考评结果运用。将考核和评议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考核排序后五位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对主要领导诫勉谈话,第三次对班子进行调整。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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