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  工委概览  |  要闻要论  |  党建之声  |  动态速递  |  时代先锋  |  理论园地  |  群团工作  | 
公告  |  工作简报  |  党务公开  |  经验交流  |  党务手册  |  党史资料  |  他山之石  |  电教之窗  | 
  
更多>>
 
  • 关于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点击量: 1000
    分享到:
  •  

    市委市直工委

    关于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党委、(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经工委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组织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为主题,坚持用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涵养党性,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引领责任,联系本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建设实际,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通过扎实开展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凝聚强大力量。
         二、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7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讲党课教育活动。要结合建党99周年,联系党的发展历史、党的最新理论、党的优良传统,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组织各级书记开展讲党课活动。

    (二)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员队伍实际,以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为重点,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与委员、重点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相互谈心、交换意见,达到加深共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开展一次党员主题日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要组织党员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学习锻炼、接受教育。要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内容,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开展特殊党日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党的宗旨,助力全市的中心工作。

    ()开展一次党员亮身份活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参加集体活动或出席重要场合期间,须佩戴规范的党员徽章,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亮明身份。窗口服务单位党员除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外,还应设立“党员示范岗”或摆放“共产党员先锋岗”标识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一次党员宣誓活动。各级党组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七一”期间采取适当形式,组织老党员和新发展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宣誓活动,切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一次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树“一先双优”的典型,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进行大力的宣传表扬,树立好标杆,传递正能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组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奋战在疫情防控、精准扶贫、旅游旺季服务等全市中心工作一线的党员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同时,要对老党员、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上门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真实的感受到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关爱。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庆祝建党 99周年系列活动,要将其作为铭记党的革命历史、强化党性教育,加强作风锤炼、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列入重要议程,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推进。要注重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在活动组织上符合市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确保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系列庆祝活动。要做好统筹结合,与深化拓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结合起来,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使系列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具有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要切实加强对“七一”系列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系列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注重挖掘身边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宣传,通过抓点带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按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总结提高,并形成专题活动总结,于7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工委组织科,同时文字和图片上报电子版(邮箱:szgwzzb@126.com)。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柴进龙   联系电话:3220067

                 中共秦皇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622



上一篇: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市直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下一篇: 关于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 中共秦皇岛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主办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备案编号:冀ICP备14008161号-1   管理维护: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     联系电话:0335-3220063  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