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圆满结束
近日,市直机关工委按照《秦皇岛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市直机关独立法人单位共263个,其中直属单位77个,基层单位186个,均具有申报文明单位的资格。此次共有181个单位按照要求提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考评和推荐办法规定,市直机关工委将全部申报单位划分为17个小组,由工委7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各部室委参加,按照工委统一制定交流互评方法,于4月初组织了分别组织了小组交流互评和现场核查评分等工作。同时,工委发函或派员走访市纪委、市法院、市综治办、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核实有关一票否决事项的情况。
4月中旬,市直机关工委专门召开工委会,对所有申报单位的总体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评促创、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小组交流测评结果、综合评分和直属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确定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推荐名单。
几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政领导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拟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措施。特别是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精神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紧紧扭住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龙头,形成了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文明单位申报比例逐年增加,创建氛围愈加浓厚,创建质量不断提高,开创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据了解,市直机关工委共向市文明办推荐文明单位标兵36个,文明单位1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