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党委、总支调整专职副书记,事先向市直工委沟通征求意见。
二、向市直工委报送拟任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该同志的考察鉴定。
三、市直工委审核机关党委、总支报送有关人选的任职情况,然后派出2名同志到该同志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同时,进行考察公示。
四、对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召开工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在该同志所在单位张贴任职公示。
五、工委下发任职通知。